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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白云苍狗

杨梓苏是个江湖郎中,专卖狗皮膏药。

他的医馆破破烂烂,平时很少有人上门,估计连小偷也懒得光顾。但杨梓苏还是养了一条英俊的大狗看门。

大狗一直忠心耿耿,可惜半年前有一次打雷,蹲坐在屋檐下的大狗不小心被雷劈到,壮烈殉职了。杨梓苏很是伤心了一阵,但他的哥哥杨东旭说:当着狗的面卖狗皮膏药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加上目睹主人每次把来看治跌打损伤的病人治得上吐下泻,那只狗估计已经想死很久了,这次解脱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面对哥哥的安慰,杨梓苏没感到多安慰,倒是听到了幸灾乐祸的味道。他这样问对方时,杨东旭认真地反驳:“怎么会呢?我很悲痛,非常的悲痛,但小苏你一定要化悲痛为节操。以后不要再做庸医了,也不要再养庸狗了。”

忘了说,杨梓苏的哥哥杨东旭一向对他的医术表示深深的忧虑,有次摔伤了腿,宁可跑到五十里开外的药铺去,也不肯用他开的狗皮膏药。

即使这样,兄弟俩的感情还是不差,特别是当杨梓苏把药罐倒掉,用来煮香喷喷的排骨汤时,杨东旭就会动情地喊他:“小苏!”

“哥哥!”杨梓苏也动情地回喊,然后兄弟俩就热情地冲向对方——为了抢汤锅里的肉而扭打成一团……老实说,兄弟俩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不多,他们住的这间破烂烂的医馆也是早些年从钱庄借钱买的,每个月都要还本金和利息,常常穷得入不敷出。

杨东旭曾经不以为然地问:“为什么非得是医馆呢?开间杂货铺不是更赚钱吗?”杨梓苏挠着头回答:“你还记得小时候吧,水灾和瘟疫让许多医馆都闭门不接纳病人,郎中们怕传染,我们也是那时候失去爹娘变成孤儿的……所以我才想自己做个郎中,开间医馆。”

“到你的医馆里死得更快。”

“……”

“好啦,好啦——做个好郎中的梦想,”杨东旭认真地揉揉他的头发,竖起大拇指,“白天做梦时想想就好了。”

杨梓苏终于泪奔了,觉得有个没心没肺的毒舌哥哥真是人生一大悲痛。

平时,杨东旭则替一个土豪干活,白天都不在家。杨梓苏看着清闲的医馆,没事儿的时候就晒晒太阳。

这天早晨,杨梓苏正在打瞌睡,医馆里来了个奇怪的病人。

病人是被人抬进来的,全身衣衫焦黑,连头发也糊了,看上去就好像……被雷劈过一样。杨梓苏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咳”了一声清清嗓子,问抬着病人的少年:“什么状况?”

将病人紧紧抱着的少年看上去有点木讷,眼圈红红的,就像融雪的树梢上若隐若现的红梅骨朵,泫然欲泣的神态细看倒有一抹清俊的艳色。旁边还有个穿湖绿色的美貌女子,亭亭如松,倒是十分利落:“后背烧伤,胸口剑伤。”

经她提醒,杨梓苏这才看到病人的胸前还有大块已经变黑的血迹,因为衣襟焦黑所以刚才没有看到。虽然进行过了简单的止血,但伤口肯定极深,他不禁有点犯难——

“怎么样?能治吗?”绿衣女子问。

杨梓苏很想回答:我专注狗皮膏药二十年,连我亲哥哥摔伤了都不来我这里看,你说这种性命攸关的重伤我能治吗?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说出口了就是砸自己的场子,这还在其次。关键是这两个看上去都是快意恩仇的江湖客,那个婷婷袅袅的美貌女子腰间别着刀,而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少年,明明是紧张无措快哭出来的模样,紧紧抱着昏迷的病人,固执守护的模样却有股遇神杀神的决绝。

“啊……这个嘛,”杨梓苏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当然还是能治的。”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杨梓苏都后悔自己当天昧着良心说了大话。

病人被抬过来时奄奄一息,经过杨梓苏的救治,三天之后,这一息竟然还在。

用杨东旭的话来说,难得,太难得了。

没有药到命除,不是狗皮膏药作用神奇,就是对方走了狗屎运。虽然杨梓苏对哥哥张口闭口不离狗这件事不太满意,但他还是相当同意哥哥的观点。

可惜,病人家属不这么想——少年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美女则微笑寸步不离杨郎中,大有“治不好我就跟你一辈子”的优雅杀气。杨梓苏悔得肠子都青了,身后跟着个美人随时准备送自己到黄泉路上,任谁都会吃不香睡不好的。

终于,这天下着毛毛细雨,杨梓苏从茅厕里蹲了半个时辰出来,硬着头皮说了实话:“美人姐姐,其实我只是个卖狗皮膏药的,我不会治那么重的伤。”

“我不姓梅,我姓祝,叫祝静思。”对方将腰间一直别着的那把刀缓缓抽出来,这下,杨梓苏终于看清了——那是把杀猪刀。

拿着杀猪刀的女子的衣衫都被雨水湿透,但她笑容明亮,自然而然就成了一角灿烂明朗的晴天,让昏暗雨幕淡成了远远的背景。

“你……你……”杨梓苏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很多台词,比如我不想死在杀猪刀下面,比如我还有排骨汤没煮好,比如我上有老下有小,不不,我有个哥哥离不开我你不能杀我……但最后他只是闭上嘴。

祝静思凝视着那把刀,手指轻柔而依恋地抚过刀背,仿佛那刀背是情人的肩膀。她一抬头,笑盈盈地看着杨梓苏:“杨大夫,我听说你这里除了狗皮膏药,还卖鱼鳞粉。”

杨梓苏“啊”了一声,惊诧地张大嘴——

原来,这才是对方来找他看病的真正原因。

他有点犯难地躲开目光,吞吞吐吐地说:“那鱼鳞粉……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的。”

杨东旭认识一个土豪,对方是半年前刚到曲江来的,出手阔绰地雇了杨东旭干活,具体做什么不知道。有一次,杨东旭从土豪那里带回来几片鱼鳞,仔细地磨成粉。那段时间杨梓苏的医馆生意冷清的快关门了,杨东旭神秘兮兮地说,不管什么客人来,只管给开半钱鱼鳞粉,绝对药到病除。

杨梓苏以为自己哥哥开玩笑呢,没想到第二天来了一个砍柴时摔下山的樵夫,身上的伤没有三十处也有二十几处,换作平时,杨梓苏自然是束手无策的,于是他死马当活马医,真的弄了半钱鱼鳞粉,给灌了下去。

三天之后,樵夫奇迹般的又能砍柴了。

岭南民风淳朴,有那么几个被鱼鳞粉治好的人,成了杨梓苏的脑残粉,不仅当面千恩万谢,背后也把杨梓苏捧得跟神医一样。他们说出去别人未必就相信,但多少有些将信将疑的人。

这也是杨梓苏的医术如此不靠谱,却始终没有关门的原因。

“那鱼鳞粉,早就用完了。”杨梓苏实话实说。当初杨东旭带回来的那几钱鱼鳞粉,很快就用光了。要不然,医馆也不至于生意如此冷清,常为一日三餐发愁了。

“那,”祝静思倒也不见得失望,她嫣然一笑,“你能不能带我去见一见你哥哥的那个朋友?”

杨东旭的朋友,或者说雇主,其实是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虽然他终日冷冰冰的没有表情,但随便一件青衫在他身上就穿成了水墨画。

这位土豪有用不完的金叶子,而他一天到晚似乎只关心一件事——

孵蛋。

他有一颗比鸡蛋稍大一点儿的蛋,看不出品种,蛋壳上还有个浅红色的印记,像是什么伤痕似的。半年前杨东旭下雨天出门时,不小心滑到一条水沟里爬不起来,被打着伞路过的土豪救了,从那之后,土豪就打着救命之恩的幌子让他做一件事——

“我又不是母鸡,怎么替你孵蛋?”杨东旭第一百零一次恼怒地翻了个白眼。

土豪倒是不介意对方的态度:“不是只有母鸡才会孵蛋。”

“……”杨东旭一甩膀子,“不干。”

不知道为什么,杨东旭的体温总是比别人高一点,如果碰到他的胳膊,会以为他在发烧。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土豪才会认定他适合孵蛋的。

把一颗来历不明的蛋揣在怀里,怎么着怎么变态。杨东旭别扭地发飙:“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蛋做成蛋炒饭!”

“……”土豪放低声音说了句什么,他的声音也很好听,磁性如漠北大风漫卷黄沙,清冷似孤月映水高悬。

可是他话一出口,刚才还在炸毛的杨东旭却像被人用匕首抵住了脖子似的,噎了片刻,欲哭无泪地卖萌地蹭过来:“啊哈,我随便说说,开玩笑的,不就是孵蛋吗?来吧来吧!”

土豪谈笑间把一切搞定,不不,他从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变化,更不用说笑了。

长了这么好看的脸,却这么面瘫,简直是暴殄天物!

祝静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杨东旭小心翼翼抱着一颗蛋,状如母鸡的奇怪场景。

屋子里还有个气质极好的青衣年轻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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