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法官对罗律师又喜又怕!罗律师

正文卷

第246章 法官对罗律师又喜又怕!罗律师悠着点!

三个法官面面相觑。

一想到有上千件案子!

重新进行调查取证

检查证据!

重新进行审理!

这无与伦比的工作量!

让人只觉得头皮发麻。

只觉得头秃。

痛苦面具jpg!

根本审不完,根本审不完啊。

挠头!掉头发!

法官每个月办理的案件是有一定的绩效的!

基本上是在5个案子以上就算是完成本月的任务。

可别小看5个案件的结案率。

这种工作量简直是爆肝爆表的程度。

这意味着法官手中至少有12个左右的需要办理的案子:

立案之后传送到法官手中,提前对案件案情进行了解的5个案子,审判结束后5个案子然后写判决书!

然后再加上可能会被上一级的审判员发回来,要求重审的两个案子。

一个月才30天!

以一个月四周来计算,有8天左右的休息周末,去除掉放假星期周末的时间。

工作时间大概在二十几天。

平均两天就得搞定一个案子。

这恐怖的工作量。

直接让人头秃。

所以说学法的与法律相关的从业人员,只要看到谁头发茂密,都会投过去极其羡慕的眼光。

肝疼!

头秃!

所以有的时候法官会加班来搞定案子。

工作量爆炸啊。

不说别的,就说这每一份判决书就像是一篇小型的毕业论文一样!

对了,还有附加的工作总结案件分析。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一个月让你写5篇毕业论文!

而且还要写5篇作文案件分析以及工作总结之类的。

淦!

天哪!

我的肝好疼!

而且这只不过是判完5个案子之后要走的流程……的一小部分。

嗯!

是真的一小部分。

然后现在有人说可能需要重新审理1000多个案子。

而且这么多的案子,由于案件的罪犯是同一个个体或者公司!

那么有着管辖权的审判院毫无疑问是在同一个区县一级的审判院!

由其进行审理。

一个审判院能够正式审理案件的法官,大概在100人左右。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三个法官组成合议庭。

恐怖的工作量如同是山一样。

在房间里面。

三位法官的目光停留在起诉书上的第3个诉讼请求。

对于审判的流程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法官,当然知道接下来会遇到什么!

但没问题。

这是工作当中遇到的挑战。

克服!

战胜。

肝!

一位法官叹了一口气:“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流程来审理案件,先把面前的这个案子解决之后再说吧!”

“现在距离元旦节似乎就只有两个半月了,绩效奖金什么的,大家努力的争取吧!”

“时间快到了,我们继续去审理案件吧!”

旁边的一个法官摇了摇头:“我对于这个罗凯罗律师真是又爱又恨,喜欢他是因为正因为有了这种爱较真的律师,才能够让更多的正义快速的得到实现!

不说别的,就说之前把外卖平台公司告上法庭,让无数在底层挣辛苦钱,挣血汗钱的外卖小哥们得到赔偿,拿到自己应得的钱,我觉得就做得很不错。

我们在本科学习的时候,老师就让我们辩论过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在这个行业这么多年,判了这么多的案子,深切的知道正义必须及时合情合理合法的受害者一个公平!

“不喜欢”的是他每次接到的案子都是错综复杂,特别疑难的重案,隔壁另外一个审判院的法官在一次交谈当中说他接受了罗律师起诉的一个案子,加班加点的肝案子,然后半个月没睡个好觉!”

一个法官抿了一口保温杯里面的水,杯子里面泡满了枸杞……

旁边的一个法官生以为然:“压力大,工作量大是一部分精神上面对网上各种舆论,各种质疑,更是压力山大!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会跟进案情,审理当中会各种评论审理案件证据,审判结束之后还要写判决书等等工作!

在如此多的关注度以及曝光度之下,判决书上的每个标点都恨不得再三的斟酌进行检验才能写出,哎,算了,如果接下来人手不够的话,可以向其他临近的审判院进行借调人手……”

“这不是我们现在应该考虑已经能够决定的了的!准备继续开庭吧!”

三位法官走出了用来当休息室的房间。

隔壁的几家审判院估计还不知道……

他们即将迎来爆肝期。

……

用来审判使用的礼堂里面。

所有人都已经回来了。

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就绪。

原被告席上的人。

都已经依次到位。

审判院的工作人员,甚至还特别贴心而严谨的在女律师的面前放了一个标识牌:被告人4号……

然后又在被告席桌子旁添加了一张桌子一个椅子。

这样被告席上的位置才勉强够用。

婚介所的辩护律师……由女律师变成了公司里面的法务来临时替代。

总共三方人马:

婚姻案件当中的女方以及丈母娘为一组,面前的标记牌写着被告人1号和2号。

聘请一个极其想要出名的网红律师为其辩护。

婚介所为单独一组派出公司的老板来参与案件,为被告人3号,辩护律师为公司法务。

至于最后的刚刚由被告辩护律师身份转换成为被告人的女律师,算是单独一组,自己为自己辩护,不请律师。

坐满了6人。

满满当当的。

对于被告席上坐着的女律师身份上的转变。

法官已经定了调!

毫无疑问成为了诈骗罪当中的从犯或者说间接正犯!

就像是一个施害者一个坏人,准备拿刀子捅人!

旁边满脸狗腿递刀子的人……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当中的同伙!

认定成共同犯罪的人。

认定成共犯。

合情合理合法!

完全没有冤枉谁!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完全没有任何毛病。

……

三个法官依次入场。

身穿法袍。

头戴法帽。

主审法官手拿法槌。

轻轻一敲。

“现在休庭时间结束,被告人4号身份得以追认,现在继续开庭!”

法官说完之后就坐下。

眼神看着被告席上,郑重的当庭说明被告席上的人员构造,顺便询问被告席上的人聘请辩护律师情况:

“经过本院允许,被告人3号临时更换辩护律师,尤其公司法务出面为整个婚介所婚介公司进行辩护!

被告人4号(此处为女律师的名字)你真的要放弃聘请专业律师帮忙辩护的权利吗?你真的要自己自行辩护吗?”

法官再三追认,再三确认。

这是程序性的问题。

相当的严肃。

原来的女律师点了点头:“我现在成了被告人,那么作为被告,我有着更为广泛的辩护权益,所以我在接下来的过程当中为自己辩护!”

法官点了点头:“可以!”

“那么我宣布接下来辩论继续进行!由原告方继续举证来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官说完之后。

已经坐在原告席上发间微微有些水汽的罗律师抬起了头来。

一只手下意识的紧了紧戴着的领带。

接下来说话的过程当中是肺腔发力,声音必须得洪亮。

罗凯拿起了手中的起诉书以及复印的诈骗合同:

“让我们继续来关注本案件当中的情况,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继续陈述我方的诉讼请求并当庭举证!”

罗凯用手指了指手中的诈骗合同。

这一份巨大的合同的内容在投影,巨大的幕布上自始至终就没有换过。

“根据刚才所言,这一份合同已经是成为无效合同了,并且我方更进一步的证明三方被告人,狼狈为奸,设立圈套(诈骗合同),无中生有,以我方当事人没有签署姓名,没有按下手印的合同来进行要求我方原告方的父母进行转账!

转账金额达到近60万,涉及到的金额加上可以作价估算的房子的一半价值,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百万以上!

客观层次上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求!”

罗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诈骗合同就是最好的证据。

能够明确的说明实施诈骗的人是谁?骗了多少钱?金额是多少?

受害者是多少?

诈骗罪的主观陈述已经说完。

那么就来客观层次的认定吧。

每个人都别想跑。

每个被告都别想逃脱。

见者有份。

你们这些恶人。

你们这些想吃绝户不但谋财还要害命的,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人都给老子进去吧。

罗凯压低了手中的麦克风: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3号婚介所伙同被告人1号和2号,共同商议达成以谈婚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主观犯意并且着手实施圈套!

被告人4号(女律师)利用自己对于法律知识认识颇深,知法犯法,在犯罪过程中分工合作实施诈骗行为,设立合同,以上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

三伙人构成了共同犯罪。

且1号被告女方以及3号被告婚介公司只是分工不同,作用相当,不存在主、从犯之分。

被告人2号(丈母娘)以及4号(女律师)明知道这是犯罪,在利用谈婚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仍参与其中,帮助欺骗被害人,以上被告人主观恶意巨大!主观层次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要素!”

“既然触犯了诈骗罪,那么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刚才的女律师都成为合伙,他们是诈骗团伙,共同实施犯罪,骗取大额金钱,我方要求其将所诈骗的金额悉数返还并且赔偿!”

罗凯说完完之后全场寂静。

用通俗的语言把几方被告人所犯的罪责当庭给说出来之后。

然后再用定罪的逻辑进行陈述。

三位法官听到这种辩论之后,只觉得逻辑清晰。

甚至在接下来审判结束后,审判决书可以进行参考。

结合诈骗犯罪的性质、次数、数额、社会危害以及被告人认罪态度、获利、退赔等量刑情节,来进行判刑的。

基本上诈骗罪已经可以确定人物。

被告席上的所有人都逃不脱干系。

……

原告方发言完毕,那么就到了被告方。

主审法官看向了被告席上。

“被告方有什么要提出异议来的吗?可以当庭进行质证,可以当庭进行反驳!”

法官说完话之后。

被告席上最主要的人总算是出手了。

被告人1号女方。

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说婚介所是潜伏在水里面的大鳄鱼的话。

那么以婚姻为诱饵进行诈骗的这一对娘俩!

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的就认为自己犯罪了呢?

她们聘请的律师,可是从刚才为止就拿着一张纸在写写画画。

由于眼睛视力被十倍强化过,罗凯初步撇过去。

一看好家伙。

我直呼好家伙。

整整一张a4纸上写了都快有800字了。

坐在被告席上的那一个网红律师,早就等不及了。

他特别喜欢这种万人瞩目的场景。

特别是看到好多礼堂后面。各种进行拍摄的记者们把摄像机镜头调过头来……

整个人竟然突然出现了类似于回光返照的场景。

表情已经尽力的在克制了。

但是依然很张狂。

在网红律师的认定当中!这里是她聚焦火爆网络的舞台。

这是一个起始的点。

姓罗的那一个20多岁的毛头小子可以爆红网络。

她这一个在律师行业以及在互联网直播以及视频创造行业里面摸爬滚打了几年的人!

更有理由火爆网络。

更配拥有这无与伦比的流量(以及流量所带来的金钱)!

在法庭审理案子这样庄重的场合竟然浓妆艳抹。

可想而知这个人对于法律究竟有多么的不尊重。

为了想要爆红网络都想疯了。

成为流量的走狗。

成为小丑。

但这却是一个深知法律之道的小丑。

只见他轻轻的用两个手指指节敲了敲桌子。

咚咚!

虽然声音很小,可是通过麦克风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种开局的方式就如同是法官手中的法锤一样……

但是她配吗?她有理由吗?

她有身份做这种行为吗?

这种行为让法官皱眉头。

都已经衬托到这,享受着万众瞩目,如同是聚光灯照耀下的明星,这个网红女律师开口说:“对于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罗律师所指控的我方犯有诈骗罪,我作为被告人,1号和2号的辩护律师,当场反对!”

“在本案当中……”